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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生产扶持政策为增加种粮效益,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稳定粮食生产,确保全年粮食种植面积39万亩、总产量15万吨,在省政府粮食生产扶持政策的基础上,市政府进一步加大对粮食生产的支持力度。 一、省级扶持政策 1、种粮直接补贴 实行早稻普惠制补贴,省财政对早稻种植者按实际种植面积给予每亩20元的直接补贴。提高种粮大户直补标准,对全年稻麦种植面积20亩(含)以上的种植大户、杂交稻制种基地农户和农业部门认定为运作管理规范的粮食专业合作社社员,按实际种植面积给予每亩20元的直接补贴。按照“确定基数、指标控制、分级落实”的原则,省里将2008年度补助资金指标下达,通过农资综合直补“一卡通”等形式发放给种粮农户。 2、水稻良种补贴 对种植省定水稻主导品种的农户,省财政给予的良种补贴提高到每亩10元。各县(市、区)水稻补贴品种采取“择优上报、由省核定”的办法确定,并按照“确定基数、指标控制、分级落实”的原则,将2008年度省补贴资金指标下达,根据农户购种与实际种植面积相挂钩的办法,将补贴资金落实到农户。 3、优质高产示范活动 凡种植水稻100亩以上的村,选择1户种粮技术较好的农户作为水稻高产示范户,省财政安排资金,向示范户免费提供良种等。继续水稻优质高产高效示范方、油菜优质高产示范方、春粮优质高产示范方实行以奖代补。 4、农机购置与作业补贴 大力推广应用水稻育秧、插秧机械化技术,对本省应用水稻机械化插秧作业或接受植保合作社服务的农民,继续以农机作业券的形式补贴,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亩40元。 二、市级扶持政策 1、加大种粮直补力度。在早稻生产中,凡种植1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每亩补贴30元。 2、提高良种补贴标准。凡推广省定良种的种粮大户,每亩补贴10元,由市农业局提供的早稻新品种中早 3、继续实行粮食最低收购价。早籼稻(三等)最低收购价每50公斤75元,对订单内收购的粮食给予每50公斤7元的政府价外补贴,对具备一定规模交售订单粮食的种粮大户和粮食专业合作社农户实行每50公斤2元的政府补贴奖励,并经粮食和财政部门审核后,按最低收购价预付不超过50%的收购定金,财政给予贴息,农发行提供贷款。 4、完善机插与作业补贴。对购置列入《浙江省农业机械购置目录》的大中型农机具按省定政策补助,其中购置机插机械的补助70%。对应用水稻机械化插秧作业或接受植保(统防统治)合作社服务的农民,补贴标准每亩40元(省财政承担40%)。 5、全面实行农业政策性保险。把水稻作为政策性农业保险必保品种,保险对象为水稻种植面积20亩(含)以上的种植大户(季节性抛荒田块除外),保费每亩20元,其中财政补助80%。 3721特色优势产业提升工程政策 从2008年开始,计划利用三年时间,组织实施3721特色优势产业提升工程,培育蔬菜、林果、畜禽3大主导产业,重点发展大棚蔬菜、温莪术、笋竹、杨梅、瓯柑、茶叶、生猪7个优势产品,打造20个以乡镇为单位的连片种植3000亩以上或规模养殖生猪3000头以上的高效基地,创建100家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形成主导产业有优势产品,优势产品有高效基地,高效基地有规范组织的产业发展新格局。 今年计划发展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12000亩,创建规范化合作社40家。具体扶持政策如下: 一、特色农产品基地扶持政策 1、大棚蔬菜:今年市财政已安排大棚设施专项资金500万元,重点用于大棚蔬菜基地建设。对新建钢管大棚的,每亩按钢管大棚造价的50%予以补助;对新建10亩以上竹架大棚的,每亩给予200元补助。 2、温莪术:对20亩以上种植户,其园区基础设施项目给予一定补助。 3、笋竹:30亩以上种植户当年每亩补助150元,次年抚育每亩补助50元。连片种植100亩以上的,其园区基本设施建设项目给予一定补助。30亩以上低产园改造当年每亩补助100元。 4、杨梅:对列入计划内当年种植的连片30亩以上的,经验收合格的(按标准整地种植,每亩30株,抚育良好,成活率在85%以上),每亩补助150元。 5、瓯柑:对列入计划内当年种植的连片30亩以上的,经验收合格的(按标准整地种植,每亩110株,抚育良好,成活率在85%以上),每亩补助200元。 6、茶叶:对列入计划内当年种植的连片10亩以上的,经验收合格的(按标准整地种植,每亩3000株,抚育良好,成活率在85%以上),每亩补助600元。 7、生猪:良种公猪每头补贴1000元,良种母猪每头补贴500元。对列入中央、省、温州市生猪“标准化生产或适度生态规模经营”建设项目的,予以15—20%项目经费的政策奖励。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政策 1、对经验收符合规范化建设标准的合作社,产业规模较大、社员带动较多、服务设施较全、利益联结较紧、市场品牌较响的(即达到B级以上规范化标准),给予项目建设补助5万元。(项目扶持内容、申报方法详见项目指南。) 2、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要求与特色产业发展规划的新办合作社,给予0.5万元的补助。 林业生产补助政策 一、省级以上重点生态公益林每亩每年补助12元,其中损失性补助8元(国有集体林场6.5元),护林人员劳务费2.5元(国有集体林场4元),公共管护支出1.5元。温州市级公益林每亩补助10元,其中损失性补助7元,护林人员劳务费2元,公共管护支出1元。 二、生物防火林带宽 三、迹地更新人工造林每亩补助120元(要求混交林)。 四、沿海、沿江防护林带建设和通道沿线重点地块绿化项目,由林业局、财政局根据造林难度、作业要求和管护要求确定工程造价,所需经费由市财政全额支付,所在乡镇组织实施。 五、农田林网、河岸(堤)等防护林建设每亩补助500元。 六、村庄绿化列入年度计划的,按实际绿化量给予苗木1—3万元补助。被评为本市级“绿化示范村”的给予一定补助,被评为温州市级“绿化示范村”的以奖代补2万元,在温州市级“绿化示范村”的基础上被评为省级“绿化示范村”的以奖代补1万元。 农业机械化补助政策 一、水稻机械化插秧作业补贴 对应用水稻机械化插秧作业或接受植保合作社服务的农民,继续以农机作业券的形式补贴,补贴标准每亩40元。 二、农机购置补贴 1、机具范围 2008年,全省的中央专项资金将用于补贴动力机械、耕作机械、种植机械、植保机械、收获机械、粮食干燥机械、奶业生产机械、水产养殖生产机械、茶叶加工机械等10大类33种机具。 2、补贴标准 对购置上目录的农机按省定政策补贴。对购置插秧机补贴70%,其他栽插机械及育秧设备按总价60%补贴。 3、申购程序 实行先申请后购机,具体程序如下: 用户申请(表格农机总站领取)→乡镇政府审核盖章→农机总站审批→公示→签订购机协议→购机。 畜牧业发展扶持政策 一、畜牧业生产用地 根据《畜牧法》规定,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立的畜禽养殖场(小区)用地按农业用地管理。采取备案制度,优先安排畜牧业用地。备案程序:养殖户在非耕地上建设畜牧场的以及在不破坏耕作层和保证复耕的前提下,与村集体签订临时用土地协议(需要村民代表会议记录),经乡镇政府同意、到畜牧兽医局领取“畜牧业临时用地核查表”,报畜牧兽医局审核、农林局确认和国土资源局备案。 二、畜牧业种苗工程 市政府安排专项资金100万,用于畜牧业种苗工程补助。具体补助标准:公羊每头补300元、公猪公牛每头补1000元,母猪每头补500元,家禽每羽补2元。 三、生猪标准化生产与适度生态规模经营 凡年新增出栏500头规模的养猪企业均可申报中央、省、温州市“生猪标准化生产或适度生态规模经营”建设项目(其中温州市要求增加存栏500头),按规模大小分别给予15—50万元项目补助。同时温州市对年新增饲养量5000头以上的标准化建设项目给予总投资20%的补助(每头新增饲养量总投资为1000元)。此外,温州、本市对列入上级项目的分别予以15—20%项目经费的政策奖励,主要用于栏舍标准化改造建设、排泄物治理及防疫设施的投入。 四、畜禽排泄物治理 生猪存栏300头、牛存栏50头(奶牛30头)的规模养殖场排泄物治理项目,政府对治理项目予以85%的财政补助。没有上级立项,但能按国家标准建设畜牧场与进行排泄物治理的,同样享受85%的补助。 五、能繁母猪、后备奶牛补贴制度 对所有能繁母猪给予每头100元的政策性补贴,比去年增加一倍。对后备奶牛给予每头500元的政策性补贴。 六、动物防疫 猪牛羊口蹄疫、猪瘟、猪蓝耳病、禽流感、鸡新城疫、鸭瘟、狂犬病等强制性免疫,免费提供疫苗。 季节性或突击免疫完成计划任务且达到免疫密度标准(需各类免疫抗体水平的抽检),给予防疫补贴,具体标准:牛口蹄疫2元/头次,猪口蹄疫1元/头次,羊口蹄疫1元/头次;高致病性禽流感0.3元/羽次;狂犬病5元/头次;猪蓝耳病1元/头次。 政策性农业保险 政策性农业保险是在政府支持推动下对主要农产品按市场化运作模式实施的一种保险。2008年,全市参保品种有水稻、露地西瓜、生猪、鸭、鸡、蔬菜大棚、林木、能繁母猪8个险种。 一、水稻种植保险 农户种植面积在20亩(含)以上。每亩保险金额400元。每亩保险费13元,政府补贴80%。 二、露地西瓜种植保险 农户种植面积在10亩(含)以上。每亩保险金额600元,每亩保险费96元,政府补贴50%。 三、生猪养殖保险 保险标的详见保单。 保险金额:育肥猪每头最高不超过600元。 保险费:(1)投保数量≤1000头,每头保费9元。(2)投保数量≤5000头,每头保费8.55元。(3)投保数量≥5000头,每头保费8.1元。保险费政府补贴50%。 四、鸭养殖保险 保险标的详见保单。 保险金额:种鸭或蛋鸭每只保险金额30元,肉鸭每只保险金额8元。 保险费:种鸭或蛋鸭每只保险费0.9元,肉鸭每只保险费0.19元。保险费政府补贴50%。 五、鸡养殖保险 保险标的详见保单。 保险金额:种鸡或蛋鸡每只保险金额30元,肉鸡每只保险金额10元。 保险费:种鸡或蛋鸡每只保险费0.9元,肉鸡每只保险费0.24元。保险费政府补贴50%。 六、蔬菜大棚保险 面积在5亩(含)以上的蔬菜瓜果钢架大棚或竹架大棚。 保险金额:(1)竹架大棚种植西瓜保险金额,第一年每亩2000元,第二年每亩1000元,第三年每亩650元。(2)竹架大棚种植蔬菜保险金额,第一年每亩3000元,第二年每亩1500元,第三年每亩1000元。(3)附加蔬菜保险金额,叶菜类每亩200元,非叶菜类每亩800元,瓜果类每亩1000元。 保险费:(1)竹架大棚种植西瓜,半年期保险费每亩288元,第二年每亩144元,第三年每亩93.6元。(2)竹架大棚种植蔬菜,半年期保险费每亩432元,第二年每亩216元,第三年每亩144元。(3)竹架大棚内附加蔬菜叶菜类半年期保险费每亩25.92元,附加蔬菜非叶菜类每亩103.68元,附加蔬菜瓜果类每亩129.6元。 七、林木保险 凡生长、管理正常的生态公益林或商品林,均可作为保险标的。 保险金额:国有林场每亩500元,农村林木每亩300元。 保险费:国有林场每亩0.5元,农村林木每亩0.3元。 八、能繁母猪保险 保险标的详见保单。保险金额每头1000元。保险费每头60元,政府补贴80%。 九、投保办法 参保农户到所在的乡镇(街道)政策性农业保险协办小组(农办)投保,重点种养大户可直接到瑞安人保财险支公司办理投保事宜。 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补助政策 市财政2008年安排28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计划培训15000名农村劳动力。具体补助情况如下: 一、专业农民培训:由乡镇农办或专业合作社牵头组织农民专业培训,专家讲课费、资料打印费可上报市委农办报销,会场租金费原则上不予报销。 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为鼓励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到二三产业,凡本市农民参加机械制造、电子电器、焊工、计算机应用、服装加工、建筑装饰等行业短期技能培训,都能享受政府补贴(每人只能享受一次),补贴金额根据培训工种及就业情况而定,一般金额在200元至800元之间。 农资市场供求形势分析 市供销总社 2008年是农资市场面临严峻挑战的一年,预计上半年,我市农资市场将朝偏紧的方向转变,目前主要农资商品储备基本到位,供需基本平衡,价格呈上涨态势。 一是化肥价格较快上涨。由于受去年10月份以来国际市场化肥价格、原料价格和其他生产资料价格大幅上涨以及尿素出口关税调整等因素影响,国内市场化肥价格出现较快上涨的局面,上升幅度之大为历年之最,尤其是进口化肥。目前我市主要化肥品种市场价格比去年同期高出的幅度达10%—70%(其中:尿素涨10—15%、国产复合肥涨30%以上、进口复合肥涨40—70%、磷肥涨30%以上)。由于化肥价格已经在高位运行,今后再涨的可能性已不大。同样,受原材料价格上涨影响,农药价格也略有上涨。 二是化肥货源有所偏紧。由于年初的冰雪天气造成的运输紧张,给我市农资企业组织化肥入库带来了很大的困难。据市供销社统计,到目前为止,化肥储量为3000多吨(其中尿素1800吨、其他化肥1200吨),农药150万元,基本上能满足我市春耕农业生产用肥需要。而由于我市农资供需存在较强的季节性、区域差异性及易受运输不畅、集中使用等因素影响,上半年不同时段、局部地区仍存在着农资供应偏紧的可能。由于受南方雪灾的影响,今年除虫类农药的需求将大幅减少,防病类农药用量有所增加,但市场供应有保证。 为了保障我市农业生产,特别是粮食生产用肥量需求,根据市政府的要求,我们将积极做好化肥组织、供应、服务等工作。 一是千方百计组织化肥调运。供销社本着为“三农”服务的宗旨,积极指导农资企业根据各地的农业生产用肥实际,立即行动起来,千方百计筹措资金组织货源,千方百计直接与生产企业取得联系,减少中间环节降低成本,千方百计争取运输企业的支持尽快调运。认真做好化肥资源的采购调拨,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化肥储备任务,确保全市今年春耕、双夏生产的化肥供应和价格的基本稳定。 二是强化市场服务与监管。市供销社将加强日常化肥市场动态的检测和分析,及时研究解决全市化肥市场供应中存在的问题。并密切配合农业、工商、物价、质监等部门加强测土配方施肥工作,提高农民的化肥使用效率;加强化肥流通市场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短斤缺两、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努力维护我市化肥市场安全运行。 春耕备耕信贷投放计划 瑞安农村合作银行 一、“早春二月”备春耕贷款,备春耕期间准备投入资金 1.8亿元,比去年增加0.5亿元,户面比上年增加2000户。 二、针对没有设立金融网点的乡镇,我行计划推出专业合作社联保贷款,并积极探索限额联保贷款、等级联保贷款工作,切实为基层农民解决贷款难的问题。 三、为了切实解决贷款担保难的问题,我行主动与农信担保公司配合,加大对农业龙头企业、农村种植、养殖业大户信贷支持力度,及时解决农民生产资金的困难,计划投入由农信担保公司担保贷款4500万元。 四、今年加大农户信用评定力度,扩大农户评定范围,建立良好的信用环境,以培育、做大我们的优质客户群体,反哺合作金融发展。计划等级信用农户评定户数增加达35000户,比上年增加5000户。评定信用村79个,比上年增加10个,并建立等级信用农户档案,核定小额信用贷款额度,随到随贷,方便快捷。同时要继续加大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的投放力度。进一步简化手续,减少贷款审批环节。 早稻订单粮食政策信息 市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指导农民合理安排好粮食生产,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确保粮食安全。根据省政府出台的粮食收购政策,特制订我市2008年早稻“订单粮食”政策措施。 1、需求量和品种。今年我市早稻总需求量预计在1亿市斤左右,其中我市地方储备粮正常轮换对早籼谷需求2100万市斤,省储备代购900万市斤,温州市各县(市、区)地方储备轮换粮源余缺调剂约500万市斤,预计政府储备粮轮换对早籼谷需求量在3500万市斤左右,与去年基本持平。收购品种以圆粒型早稻谷为主。 2、订单收购价格。储备轮换和委托代购需粮源,市政府委托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与种粮大户或村经济合作社按国家规定的最低收购价签订收购“订单”加以落实。今年早籼谷国家最低收购价的为每百市斤(三等)75元。凡市场价低于最低收购价的,按最低收购价收购;高于最低收购价的按市场价收购。圆粒型早稻谷收购价略高于长粒型品种。预计实际收购价格不低于上年水平。 3、继续实行“订单粮食”政府价外补贴。凡“订单”合同内的粮食,按每百市斤给予7元的政府价外补贴。政府价外补贴在早稻订单收购时直接兑现给农民。对一定规模交售订单粮食的种粮大户和粮食专业合作社农户实行每百市斤2元的政府补贴奖励。订单收购价和政府价外补贴标准收购时将挂牌公告,以确保政府补贴全额补到农民手中。 4、对具备一定规模、信誉好的种粮大户,经粮食和财政部门审核后,按最低收购价预付不超过50%的收购定金,财政给予贴息,农发行提供贷款。 5、对农民“订单”外的粮食,鼓励取得粮食收购资格的各类粮食企业参与收购,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也按市场价敞开收购。 6、加强诚信优质服务。承担“订单粮食”收购的国有粮食收储公司继续开展“联大户、搞服务”等活动,建立诚信农户档案,为农民提供市场行情信息,提供晒场、粮用器械、包装用具和上门收购等优质服务,帮助农民解决生产、投售中的实际困难。参与收购的各类粮食企业要严格执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优质优价等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当场兑现售粮钱款,不得代扣任何涉农收费,严禁压级压价和坑农、损农现象的发生,认真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对粮食生产的扶持政策,让广大种粮农民从中增加收入。 春播期天气趋势预报 市气象局 一、前期天气特点 本市2008年冬季天气特点是气温正常,降水正常。 冬季气温整体上呈现前冬暖后冬冷的态势,12月份平均气温达到 整个冬季各月份降水均正常或略多, 二、春播期天气趋势 预计2008年本市春播期天气属正常偏好年景,冷空气活动频繁,可能有阶段性的低温和连阴雨天气出现。回暖期(日平均气温稳定通过 三、主要冷空气活动时段 3月份:上旬初、上旬末至中旬初、中旬末、下旬后期 4月份:上旬中期、中旬初、中旬末期至下旬初、下旬中期 四、具体要素预报
种子供应信息 为确保粮食生产用种安全,根据原市种子公司已注销的实际与农资连锁经营的有关规定,经市农业局审核,确定温州市新丰种子有限公司等8家种子生产经营单位,承担全市水稻种子供应任务。各地春耕生产所需种子可直接与该8家单位联系。如有不明情况请与种子管理站联系,电话:65529341 65529351。 种子生产经营单位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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